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涉外酒店星级规定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评定目的和等级划分
评定的目的是“使我国酒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标准,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利益”,一方面可使被评定等级的酒店在对外宣传时出示经过权威机关评定的等级标志,以获得海外旅游者的信任,市场营销效果得以提高,另一方面可使海外旅游者避免受到未经权威机关定级的少数饭店吹牛广告的欺骗,这从客观上也保护了一个地区或国家酒店行业的整体利益。我国酒店的等级按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划分,星级随等级而升高。
2评定范围
我国接待海外旅游者以及国内客人的任何酒店、度假村,都属于评定范围,凡准备开业或正式开业不满一年的酒店,给予定出预备星级,正式评定星级要正式开业一年以上。
3评定组织及权限
我国国家旅游局设酒店星级评定机构,负责全国旅游涉外酒店评定的领导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全国四星、五星级酒店。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酒店星级评定机构,具体负责评定本地区一星、二星、三星级酒店,并负责向国家旅游局酒店星级评定机构推荐四星、五星级酒店。
4评定的费用与效益
所有参加星级评定的酒店,每年须向国家旅游局酒店评定机构交纳星级评定费用,同时也可以获得增值服务费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和标准》对此作了评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