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会费如何交纳?
联合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一个非营利性的由世界各主权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经费大多来源于各会员国所交纳的会费。会费主要由经常性预算、维和费用和国际法庭费用三部分组成,由会员国按照“能力支付”的原则分摊。
联合国预算每两年编制一次,联合国预算分摊比例每三年修订一次。联合国大会设有会费委员会,负责制定会员国交纳会费的比例和掌握会费交纳的情况。
联合国成员国所交会费的比例是根据每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口以及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的。联合国大会第五委员会(行政及预算)和会费委员会每三年进行一次核查和调整,会费定有上限和下限,现行的上限为25%,下限为0.01%。即最富国家的会费额度不得超过联合国总预算收入的25%,最穷国家的比例不得低于总预算的0.01%。支付能力的计算方法是某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除以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之和(约20万亿美元)。假如某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为2万亿美元,然后用这个数字除以20万亿美元,等于0.1,即10%,这就是该国应交纳的会费份额。
《联合国宪章》第19条规定:“凡拖欠本组织财政款项之会员国,其拖欠数目如等于或超过前两年所应缴纳之数目时,即丧失其在(联合国)大会的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