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诗歌“兴、观、群、怨”的内涵?
《论语·阳货》记载,孔子说:孩子们怎么能不学《诗经》呢?《诗经》可以激发情志,可以让你学会观察社会与自然,可以让你学会结交朋友,可以学会正确的批评。从近说,可以学会更好地孝敬父母;从远说,可以更好地侍奉君王。还可以知道许多鸟兽草木的名称。
“兴、观、群、怨”,这是儒家对诗歌功能最早的总结,是对诗歌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精练概括。深入理解这段话,关键在于把握这四个字的内涵。下面提供两种不同层面的阐释,以供参考。
孔安国和朱熹认为,所谓“兴”,是“引譬连类”、“感发志意”,就是通过一定的艺术手段,激发想象,抒发情感;所谓“观”,即“观风俗之盛衰”、“考见得失”,即通过诗可以观察政治的得失和社会风俗的好坏;所谓“群”,即“群居相切磋”,“和而不流”,这是讲诗可以发挥团结群体的社会功能;所谓“怨”,就是批评,这里指“怨刺上政”,是讲诗有批评朝政的政治作用。
通俗的解释:孔子对学生讲:学习《诗经》,一可以抒发情感(兴),二是可以了解社会(观),三是可以与人交流(群),四是可以表达诉求(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兴”是一种正面肯定的情感,比如说年轻男女之恋、人对自然的崇拜与热爱、对圣人君子的肯定与歌颂等;“怨”正好相反,侧重诉求或者诉求得不到满足的表达,比如指责暴政;“观”是要了解社会,这里主要是指《诗经》所反映的不同国家的社会历史状况;“群”指的是在群体环境中的一种基本的生存能力,用孔子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不学《诗》,无以言” 。
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清晰且生动地阐释了诗歌的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和创作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诗歌的价值观和阅读欣赏的视角上第一次做了系统的分析,奠定了中国诗学理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