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元杂剧?
“杂剧”一词,宋代就有,它是包括滑稽戏、讶鼓、皮影等杂戏,采用大曲、法曲等乐曲的“百戏”的通称。至元代,杂剧走向成熟。杂剧有固定体式,每剧四折,或加一楔子,每折使用一种宫调。曲本讲、唱结合,采用代言体(第一人称叙事)。曲本中标示动作曰科,标示言语曰白,标示歌唱曰曲。杂剧之中分末、旦、净、丑四种角色。杂剧每折之中只限一人唱,其余角色只能在楔子中唱。其作家多为布衣小吏,深知百姓疾苦,剧本反映现实生活,深受百姓喜爱。元杂剧在元代初期最为鼎盛,元代中后期开始衰落,渐渐与南戏相融。
什么是南戏?
南戏是与元杂剧并行的戏曲,流行于南方,语言轻柔曲折,体制更加灵活。元初期,元杂剧文学成就更高,南戏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元代中期以后,杂剧创作中心南移,剧作家郑光祖、宫天挺等久居余杭,北剧与南曲渐渐融合。南戏代表作有:柯丹丘的《荆钗记》,永嘉书会才人的《白兔记》,元人施惠的《拜月亭》,作者不详的《杀狗记》,最有名的当属元末明初高明写的《琵琶记》。20世纪初发现的《张协状元》,是迄今为止我国最早的也是保存最完整的剧本,证明了南戏在南宋时已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