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六书”?
关于汉字构造最早的理论是“六书”说,“六书”分别是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前面四种为造字法,后面两种为用字法。“六书”最初是周王室用来教育贵胄子弟的“六艺”之一,但《周礼》没有具体解说“六书”的内容。到了汉代,大儒郑众、班固和许慎等把“六书”解释为汉字构造的六种基本原则。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分别给“六书”下了定义,并举例说明,此说法被认可并沿用至今。
“六书”产生的时间有先后吗?
“六书说”对文字学的发展贡献巨大,并成为汉字研究的中心和基础。但从汉字的创制历史看,“六书”起源则有早晚之别,这种差异同时是思维发展的过程。
第一阶段:象形、指事、会意。世界上任何一种独立形成的文字,都从记事图画脱胎而来。但“日、月”等象形文字,只能表示具体事物,于是指事造字法出现了。指事造字法是直接用指事性的符号表示抽象概念,或在象形字上加上指事性符号来表示抽象概念。但在象形字上加上指事性符号来表示抽象意义十分困难,急需一种新的造字方法弥补缺陷,于是出现了会意法。会意法造字就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合在一起,利用原有的象形或指事字来表示一种新的意义。从理论上讲,会意法造字只需要排列组合就能将几百个独体字组成很多汉字,但在实践中这种方法却并不成立。首先很难事事表意。其次是事事表意,那就造不胜造、记不胜记。再次是事事表意,等于把图画性极强的独体字合在一起,这样的文字难写、难记、难辨。所以,会意法造字仍难满足需要。
第二阶段:假借法。先人想到了字形和字音之间的联系,于是借用一个同音的表意字来记录一个词,或是借表意字来充当表音字,这就是假借法。
与假借法同时出现的一种用字法是转注,即“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由于许慎定义不明,后人难辨。清代学者朱骏声认为转注是用已有的文字来表示新的意义。不同之处是,假借是借音,转注是借形。但是这两种造字方法的局限性也非常明显,即容易混淆,造成表意的不精确,造成认识混乱。于是,先人就在同音字旁加上“形旁”或“意符”以示区分,在同形的表意字旁加注“声旁”或“声符”以示区分,这等于把表意和表音两种方法结合了起来,于是形声字产生了。
第三阶段:形声字。形声字很好地解决了同音、同形造成的混淆的问题,使汉字既保持了历史的传承性,又克服了形意文字造字局限和表音文字形音相续的缺陷,大大增强了汉字的造字能力,基本满足了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