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中国国家制度创始于夏代。作为中国古代史早期的夏商周时期历时大约一千七百年。先秦时期的政治制度有以下特点:
1.王权与神权密切结合,君王利用神权来维护王权。
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缺乏正确的理解,因而国家政权的稳固与重大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神灵的护佑,故有“国家大事,在祀与戎” 的说法。所以祭祀活动是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传说尧传位给舜的时候,曾问计于四岳(掌宗教祭祀),四岳一致推崇舜,说明神权服务于王权。正因为如此,中国早期历史社会,神权和王权能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至周朝,人们构建并发展了天命观念,故周王有了“天子”的称谓。同时,中国古代是崇尚贤人、贤德政治秩序的时代,而传说中的尧舜禹,以及夏商周的开创者都被认为是圣人,他们治理下的社会有良好的秩序。古代祭祀活动的主体是国家(部落集团),主祭者是王(部落集团首领),因而“巫”、“祝”等从事祭祀活动的神职人员,都围绕在王的周围。这就形成了中国早期社会在王权的干预下,神权从属于王权的特点。
2.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形成国家的政治等级秩序结构。
周代实行宗法制度与分封制度,两者互为表里共同来维护贵族的世袭统治。宗法制度是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周代逐渐完备,逐渐形成五代以内的血缘亲疏关系和“五服”礼仪。分封制度指的是“众建诸侯,裂土为民” ,分封对象包括王族子弟、功臣和先代贵族后裔三类人,以姬姓为主体。周王称天子,天子最大,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卿大夫,他们的职位可以继承,继承人是嫡长子。周代通过实行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形成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制度。周王朝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职的统治权力都是世代相袭,形成了“世卿世禄”的贵族政治统治局面。在宗法制度的社会环境下形成了“家国同构”的显著特征和政治文化。“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家国同构”,中央政府设有专司王族服务的官职或机构,如商朝“宰”是王室的总管,“臣”负责管理各项具体事务;周代的“相”负责辅导君主礼仪,“宰”、“太宰”或“冢宰”总管王家事务,“师”或“师氏”负责王宫警卫并教习武艺,“虎贲(b ē n)”是王宫的卫士。
3.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中国古代对先秦时期最高统治者的称谓,夏商周多称“王”(或“后”)、天子。“王”起初是对氏族或部落首领的称谓,其地位逐渐走向“至尊”。林沄在《说“王”》中说,“王”字本像斧钺形,是表示军事统率权的。 周朝时,人们构建并发展了天命观念,故周王也有了“天子”的新称号。周代通过分封制度,取代了商代的方国联盟的国家构建,地方权力的来源由世袭神意变为受命于周天子,使国家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集中。但诸侯在其封地内拥有较为独立的世袭统治权利,所以在先秦时期,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春秋时期,为了加强管理,一些诸侯国开始设置县或郡。当时县与郡之间并无明确的统属关系,但其长官由诸侯王直接任命,不得世袭,这样使贵族血缘政治逐渐被打破,官僚政治开始出现。至战国时期,此种制度被其他诸侯国普遍采用,并逐渐形成了郡下设县的两级地方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