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中“礼”与“法”有着怎样的关系?
古代中国的基础是宗法,伦理从家庭出发,向外拓展至宗族、君臣、官民、师徒及朋友,构成伦理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礼与法是一体的,共同构建人情和谐的社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礼的神圣性日趋淡薄,越来越强调法的规范性。礼与法的结合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在商周时,强调礼治体系的教化作用,法是补充;法起源于军法传统和部落习俗。
从春秋战国至秦,礼与法相分离,法治渐被推崇。秦朝采用法家学说,法获得了独立的发展,但此时的法以刑罚为重。汉中期以后,礼法融合。汉儒提出重振“礼乐”,建立“礼法结合”的新体系。
至隋唐时,形成了“德主刑辅”、“王霸并用”的观念,社会治理采用“礼主法辅”的模式。
总体来说,礼法互补,共同维护了社会与国家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