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中辛弃疾”是明代散曲家冯惟敏的美誉。
冯惟敏(1511—1580?),字汝行,号海浮,山东青州人。自幼就随做官的父亲先后辗转于南京、平凉、石阡等地。聪颖好学,才华富赡,与兄惟健、惟重及弟惟讷同以诗享名齐鲁大地,时称“临朐四冯”。
冯惟敏著有散曲集《海浮山堂词稿》、诗文集《冯海浮集》等,其中不乏伸张正义、尊重史实的佳作。另主要纂写嘉靖《临朐县志》、万历《保定通志》等。对后世影响较大者数散曲集《海浮山堂词稿》,其中《玉江引·农家苦》、《傍妆台·忧复雨》、《胡十八·刈麦有感》等曲作反映了他体察民情、同情农民生活疾苦的一面。还有一些作品,或讽贪,或刺虐,或戳弊,或揭恶,均为警世醒民之作。他的杂剧《僧尼共犯》,通过叙写僧尼私通,后经官府判为夫妻的故事,指出“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传流后嗣,繁衍至今”乃天经地义之事。《僧尼共犯》一剧尤其有鲜明的特色,是明代资本主义萌芽在文学上最深刻的反映,具有划时代的启蒙意义。在这类作品当中,可以看出他对假道学的公开宣战和无畏精神。出身于官宦门第的他,身上无疑也有贵族公子习气,故也创作出了一些风花雪月之类的作品。
冯惟敏散曲的艺术风格,以真率明朗、奔放泼辣见长,但也不乏清新婉丽之作。他的作品大量运用俚语俗谚,不事假借,极少雕饰,幽默诙谐,气韵生动,保持了散曲通俗自然的本色美。另外,他往往还以经、史、子、集中的书面语词入曲,信手拈来,浑然天成,毫无生硬枯涩之弊。难怪人称之为“曲中辛弃疾”。
总之,从基本方面看,他的成就远远超过同时代的作家,使明代散曲达到了新的高峰。对于冯惟敏的散曲,历来评论者都有较高评价,如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中评曰:“北调……近时冯通判惟敏,独为杰出,其板眼、务头,紧缓,无不曲尽,而才气亦足以发之;止用本色过多,北音太繁,为白璧微瑕耳。”其散曲的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强烈的现实批判精神、独特的取材视野、豪辣宏阔的艺术风格等三个方面。这些艺术成就使得冯惟敏成为明代散曲豪放派集大成的人物,奠定了他在中国散曲史上的坐标。
明代中后期的文坛,传统的诗文创作萎靡不振,而那些题材狭窄、形式雕琢、意兴萧索的南音又充斥着时下曲坛。冯惟敏却力矫时弊,从元代前期文学的优良传统中汲取养分,利用北曲的音乐形式,创作了大量思想深刻、寄兴悠远、语言质朴本色、风格豪迈爽健的散曲作品,为我国曲体文学的发展做出了独特而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