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律》完成于17世纪前期,是明代最为重要的戏曲理论著作。全书四十章,分别探讨南北曲源流、南曲声律、传奇作法,以及戏曲创作和理论的许多重要问题,并对元明两代戏曲作家作品进行广泛的品评。实际上,就此书包括的内容和达到的理论高度而言,它堪称是对金元以来数百年间中国古典戏曲创作和理论批评的一次全面总结。
王骥德受家庭影响,青少年时期即对戏曲产生浓厚兴趣,后师事著名戏曲家徐渭,并与吴越一带戏曲家、声韵学家广泛交流,切磋曲学。著有传奇数种,他毕生致力于戏曲理论批评,曾校注评论《西厢记》等古剧,《曲律》是他理论活动的结晶。
全书四卷,论四十个专题。《论曲源第一》、《总论南北曲第二》两篇,论“曲”的历史渊源和流变大略,有绪论的性质。第三至十二章,论声乐音韵理论;第十三至二十一章,论戏曲语言;第二十二至二十五章,论曲词作法和禁忌;第三十至三十八章,论传奇作法种种;第三十九章《杂论》分上下两部分,有戏曲史料、传奇作法、批评鉴赏等等,内容庞杂;末章泛谈“曲运”之亨达与困顿。从全书论题及其组织体制看,《曲律》不愧是一部结构谨严、纲目清晰、论题广泛、自成体系的曲论著作。书名《曲律》,“律”者,法也;作者意在研讨戏曲之“法”,即探索创作、评论中带有规律性的问题。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提出的批评方法论。“论曲,当看其全体力量如何,不得以一二语偶合,而曰某人某剧某戏,某句某句似元人,遂执以概其高下,寸瑜自不掩尺瑕也。”强调从“全体力量”来权衡作品的优长短缺,指出“寸瑜”与“尺瑕”之间的主次关系。这对于那些但见树木,不见森林,拘泥于品藻文章、推敲字句、斟酌音律式的曲评,无疑是一种方法上的挑战。
在对明代曲坛上临川、吴江两大戏曲流派的理论争执上,《曲律》能以公正的态度作出全面的评价,这是当时及后世曲学界都颇为称道的。
概括说来,其突出的观点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古优戏、宋杂剧、金代诸宫调的形式演变中探索元杂剧的历史渊源,明确肯定中国古代戏剧成熟于元代。
二是在论述元杂剧繁盛原因时,通过元明作家的比较,深入到当时文化思潮和社会心理的底层加以探讨,从而提出了较为深刻的见解。
三是推崇元曲的本色当行。他论曲重本色,但对本色的解释与其他曲家不尽相同。他主张本色与文采相结合,认为剧作达到“浅深、浓淡、雅俗之间”才是本色的典范,以《西厢记》为代表。
四是在作家作品中,王骥德屡屡对世称“元曲四大家”不包括王实甫表示不满,始终以王实甫居于四家之首,表现了他的艺术偏见,却也大体符合事实,形成一家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