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诗派得名于北宋末年吕本中所作的《江西诗社宗派图》,书中列黄庭坚以下二十五人,这些诗人虽然不都是江西人,但是他们都尊崇江西人黄庭坚,故有此称。宋末元初的方回在《瀛奎律髓》中对江西诗派作了总结,明确提出:“古今诗人当以老杜、山谷(即黄庭坚)、后山(即陈师道)、简斋(即陈与义)为一祖三宗”,此即“一祖三宗”之说。黄庭坚是江西诗派的开山宗师,从陈师道开始,众多诗人都学习其诗论主张并大力实践,使得江西诗派在很长时间内薪火相传。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又号涪(音fú)翁,因排行第九,故又被称为“黄九”,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黄庭坚为苏轼门人,是“苏门四学士”(另三人为秦观、晁补之和张耒)之一。他诗文词俱佳,作诗与老师并称“苏黄”,书法成就亦在宋四家之列。一生官运不畅,经常被贬,地方越贬越远、官职越贬越小。在苏轼被贬黄州期间,这对忘年交再加上风趣幽默的佛印和尚,三人饮酒逗趣、赋诗论文,过着逍遥的生活,留下了一段佳话。
黄庭坚作诗极其推崇杜甫,深入学习杜诗,但他学习杜诗主要侧重其布局谋篇、锤炼字句等形式层面。他的诗,文人气质浓厚,宋诗“资书以为诗”的创作倾向很大程度上就是从他这里开始的。他作诗崇尚瘦硬风格,要求“无一字无来处”;主张夺胎换骨,点铁成金,讲究谋篇布局和句法、句眼的锤炼;痴迷于典故,经常在佛经、语录、小说等书里寻找生僻的典故;在声律上,往往不遵守常规格律,好押险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黄庭坚诗歌自成一体的风格,称为“山谷体”或者“黄庭坚体”。山谷体的代表作有《题落星寺》、《寄黄几复》等。黄庭坚的诗论主张,对于初学作诗者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往往为他们提供了有据可依、有迹可循的作诗法则;同时对于那些已经具有一定诗歌创作基础的诗人,通过学习他的诗论也往往能达到“不烦绳削而自合”的境界。
黄庭坚乐为人师的作风,使得他的信徒纷至沓来,在师友、门生的辗转传授下,江西诗派前后持续了二百余年。北宋末年以陈师道为代表,南宋以陈与义为代表,宋末元初以方回为代表,直到清末民初的宋诗派和同光体诗人,我们依旧能或多或少地看到江西诗派的影子。江西诗派的诗歌理论一定程度上削减了诗歌的现实主义精神,虽然在后期由于时代变迁等因素扩大了诗歌的题材内容,但最终在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艺术技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种缺憾从黄庭坚那里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也正是江西诗派为后来的永嘉四灵和江湖诗派所诟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