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的名称,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的。
在商代称之为“拳勇”。意为“勇力、勇武”之意。据《国语·齐语》记载:“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到春秋战国时期叫“技击”。《荀子·议兵》:“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无本赏矣。”《夜行宗谱》载述:“所谓技击,乃以武艺行实战搏杀之能。”秦代唤之“手搏”。汉代逐渐流行称呼“武艺”,且一直沿用至明末清初;“武艺”一词在汉代《古今图书集成·闺奇部列传》载“关索妻王氏,名桃、娣悦。
汉末时人。有臂力,精诸家武艺”。清代晚期始称“武术”。“国术”是民国时期对以武术为主体的民族体育的官方称谓。民国十六年(1927年),张之江正式向国民政府申请改“武术”为“国术”,第二年三月国术馆宣告成立,“国术”一词逐步通行天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使用“武术”一词。1952年6月24日,荣高棠在《为国民体育运动的普及和经常化而奋斗》报告中,运用了“武术”一词。
1958年9月8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武术运动大会,其后成立了中华武术协会。“武术”一词真正显其本来面目。国际上翻译为“KUNG FU”、“WU SHU”、“MARTIAL ARTS”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