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音乐,自然少不了记谱法。所谓记谱法就是指用符号、文字、数字或是图表将音乐记录下来的方法,它所记录的图像也就是乐谱。而我们熟悉的记谱法就是简谱,主要有字母简谱和数字简谱。后来,经过德国人的改良,便成了我们熟悉的简谱,也就是数字简谱。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我国古代的乐师是用什么方法来记谱的呢?或者说,那些优美的古代音乐又是如何保存下来的呢?
其实,记谱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因国家、民族和时代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根据记载,中国古代的记谱方法主要有两套系统:一套是律谱系统,另一套是文字谱系统。其中,律谱系统是按照音律音名记载有对应音高,并用辅助符号表明节拍;文字谱系统是用文字描述演奏乐器时的指法,进而用规定的演奏动作还原音乐。前者使用的是工尺谱,后者使用的是减字谱。
其中,工尺谱因用“工”“尺”等字记写唱名而得名,是用比较简单的汉字来标记音高,并用其他符号辅助标记节拍快慢的一种乐谱。它与许多重要的民族乐器的指法和宫调系统紧密联系,在中国古代的戏曲和器乐表演中应用广泛。最初可能是由管乐器的指法符号演化而成,由于它流传的时期、地区、乐种不同,因而所用音字、字体、宫音位置、唱名法等各有差异。近代常见的工尺谱,一般用上、尺、工、凡、六、五、乙依次记写七声,相当于do、re、mi、fa、sol、la、si。
而现存最早的中国古代乐谱是唐人手抄本的《碣石调·幽兰》,相传为孔子所作,是目前保存的唯一一个在减字谱出现前用文字谱记录的古琴乐谱。这个乐谱用文字记写音阶及操琴手法,共4954个字。不过,用文字记谱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缺点,那就是用文字表述记载演奏手法,十分复杂冗长,不易掌握。由此,古代乐师就在此基础上发明了减字谱。所谓减字谱,就是将各种演奏指法指定唯一名称后,用相应字的偏旁组合成一个符号来表示某个音的演奏方式的记谱法。减字法右手基本的指法是“四指八法”,即用右手除小指外的四根手指对琴弦做向内或向外的拨动动作,如大拇指的尸(劈)、乇(托),食指的木(抹)、乚(挑)等。到了宋朝,进一步用数字规范琴弦名称,以及在四指八法基础上衍生了其他复杂指法。
不过,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开始使用五声十二律的名称来标示音阶和音调,所以古人也用阶名或律名来记谱,形成了“宫商字谱”和“律吕字谱”,类似现在的简谱。其中,“宫商字谱”就是以宫、商阶名记录音乐曲调中各音的音高的—种记谱法,如清代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所颁《丁祭旋宫之乐》。而“律吕字谱”是以十二律的律吕名称记录音乐曲调中各音音高的记谱法。较早的例子有朱熹在《仪礼经传通解》中记录的宋代赵彦肃传谱——《风雅十二诗谱》,音名用律吕名称首字,高八度者在律名后加“清”字。
以上两种记谱方式多用于庙堂雅乐。到了唐代,民间音乐开始繁盛,这种音律文字谱并不适合演奏,开始出现乐师、伶人使用的半字谱,以及由此发展成型的工尺谱。宋代时则出现了“俗字谱”,取工尺谱音名之上半截或下半截而成,如“合”作“亼”,“尺”作“ス”,半音用本音加圆圈,清声于本音上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