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什么是开头和结尾相照应?

照应,通俗地说就是前有所呼、后有所应的结构手段。照应不像过渡那样,可由单独的词语、句子或段落构成,而必须幽前后相关的成双成组的语句或段落构成。常常是:交代在前,照应在后;暗示在前,挑明在后;伏笔在前,应笔在后,如此等等。

合理而巧妙地运用照应手段,不但能使文脉贯通,章法灵活致密,而且还能使文章中某些关键的内容得到强化,而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或某种启示。

开头和结尾相照应

首尾照应是使文章结构完整、主旨突出的最通用的结构手段。例如叶圣陶的散文《五月卅一日急雨中》,开头一句写的是:

从车上跨下,急雨如恶魔的乱箭,立刻湿了我的长衫……

这一景象描述,既是写实,又有抒情、象征的意味。接下去的文章,主要是刻画“五卅”惨案后笼罩在上海街头的白色恐怖气氛以及压抑在广大人民心头的反抗烈火。最后写的是,当“我”怀着“满腔的愤怒”而继续“向前走去”时,他的眼前——

依然是满街恶魔的乱箭似的急雨。

这便是一种首尾呼应的写法,它使文章既增强了形象和感情的力度,又有一种一气呵成的精巧美。

有时,首尾照应是为了抒发一种浓郁的感情,或者渲染一种特定的氛围。鲁迅的《为了忘却的纪念》的结尾是这样的:“不是年青的为年老的写纪念,而在这三十年中,却使我目睹许多青年的血,层层淤积起来,将我埋得不能呼吸,我只能用这样的笔墨,写几句文章,算是从泥土中挖一个小孔,自己延口残喘,这是怎样的世界呢。夜正长,路也正长,我不如忘却,不说的好罢。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将来总会有记起他们,再说他们的时候的。……”这段话和文章开头的写法在意念上完全一致,都是说自己这次写文章是为了“忘却死者”,其实更深的意义是抒发内心极度悲愤的情感,作者何尝要忘记又怎么能忘记他们呢!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愈是呼应、强调“忘却”,愈能宜泄作者内心的郁闷和愤怒。

写文章首尾互相照应固然有许多好处,但如果将这种手段简单化、公式化或加以滥用,其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比如开头和结尾只是在字面上重复,除非有特殊的需要(如诗歌的句式复沓等),那就毫无意义;如果再形成套子,开头表态,结尾再表态,开头“形势大好”,结尾又说“大好形势”,那就不但没有意义,而且会使人感到厌烦。

照应是使结构严谨而又活泼的重要手段。使用这种手段容易出现两种毛病:

一是只呼不应,前面提到的到了后文却丢掉不管,其结果便是叙事中出现纰漏,或者在推论中显得逻辑性不强;

二是露出做作的痕迹,伏笔过于明显,应笔又很笨拙,缺乏自然浑成的功力。所以,粗略地使用照应手段并不算很难,要使照应成为富有审美价值的结构艺术,却又须花大气力,细心体会,不断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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