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的五法包括哪些内容?
四功五法是京剧表演的基础。“四功”已经在前文解释过了,那么“五法”又是什么呢?常见的说法是指“手、眼、身、法、步”,手有手法,眼有眼法,这都可以说得通,可是“法”是什么呢?于是,有人解释说是“手、眼、身、发、步”,头发上的功夫值得单立一法吗?恐怕要有待高明之士去说圆全了。
“五法”之说,程砚秋先生的论述最为准确——“所谓五法,它是口法、手法、眼法、身法、步法,通称‘口手眼身步’。这五个法子,虽然各有各的独立性,但是在舞台上又必须互相配合的。”与“四功”之中的“唱功”居首相应和,“五法”之中便首先强调“口法”,发音、吐字、换气、偷声无不在于口中有法;唱的字正腔圆,念的抑扬顿挫,也必须口中有法。
京剧舞台,举手投足无不是舞,齐如山先生著《国剧身段谱》专列有“手谱”,梅兰芳先生手姿精绝,如何指人、如何持物、如何托盘、如何拈花、如何举扇,美如兰花,千姿百态,有手势谱的照片传世。
眼为心之苗,凶、狠、媚、醉、喜、怒、悲、思无不从眼中出,眼之重要自不待言。身体是枢纽,脚步是根基,也必须依“法”而行。
五法与四功相互配合,使演员能够更好地塑造人物、刻画性格,使观众能够欣赏到更加完美的戏曲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