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可继承性,决定了清代玉器是数千年传统玉文化的集大成者。因此,它能在玉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与创新。“综合”指它注重遵循与吸取传统(主要是宋、元、明)玉文化的创作法则和精髓,把玉器制作推向最后的高潮;“创新”指着意于精品价值取向,使精美的玉器获得超值宝物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
尽管清代玉器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时代文化大背景(如多向多样审美需求和审美标准; 艺术上紧贴平民生活,融入世俗趣味等)的制约,在审美意义上,偏重形式的追求而较少深层的思想与文化内涵的表现。然而,清代玉器以高度华美的技巧与形式美,为传统玉器的艺术体系作了最后的总结; 它在中国古代玉器历史上达到了空前发展、高不可及的巅峰; 是中国古代玉文化史上最后的辉煌。
中国古代玉器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新石器时期的玉器,夏、商、西周时期的玉器,东周至南北朝时期的玉器,隋、唐及其后的玉器。如果把明、清玉器单独列为一个发展阶段,则可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
中国古代玉器的发展还可以分为神玉—王玉—民玉三大阶段。这三大阶段是古玉宏观时代鉴定的最大、最长的切断层面,这是我们鉴定时必须首先把握的基本时代观。
第一,神玉阶段。
距今10 000—4 000年为神玉阶段。史前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的推动力是神。神是巫觋创造出来的,她(他)依靠神的力量统治社会。反映巫觋的玉像、玉面像见于红山、大溪、凌家滩、良渚、石家河等史前文化。在我国东北、东南、长江中下游及西北等地蕴藏丰富的五大玉资源,促使史前社会有了巨大的发展,形成三大玉文化板块及五个支玉文化亚板块,为中华文明铺设了奠基石。
第二,王玉阶段。
从夏至清为王玉阶段。王掌握着生产、使用玉器的大权。夏、商、周三代王玉到了秦汉成为帝王玉。玉器的主要功能为礼器(“六端”)、祭器(“六器”)、仪杖、工具、用具、器皿、佩饰等。历朝玉器均有自己的时代风格,非常清晰明确,这就是客观的时代风格鉴定的铁证。春秋时期“君子比德于玉”已很普遍。孔子儒家思想作出了一个重要贡献,即将玉从“神”解放出来,交给“君子”,作为德的载体。
第三,民玉阶段。
在玉文化的王玉阶段之中,民玉文化也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从宋至清为中国玉文化的民玉阶段。玉除了为帝王朝廷专用之外,由于工商业发达和玉器的商品化生产,工商、富户人家置朝廷禁制于不顾,从店铺购置玉器用于喜宴、佩戴、文房、宴饮、鉴赏、收藏等物质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民玉是商品玉,没有礼玉特殊的阶级属性,与王玉不同,民玉的特点是与民间生活更加贴近,有着生动清新的艺术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