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人民在列宁、斯大林的领导下,改革旧教育,逐步建立了苏联教育的新体系。
苏维埃政权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国民教育事业,并着手进行全面的教育改革。苏维埃人民委员会成立的第三天,即1917年11月9日,就成立了领导全国国民教育工作的国家教育委员会。
与此同时,苏联教育家卢那察尔斯基发表了《告人民书》,提出苏维埃政府在教育方面的基本任务是:实施免费的普及义务教育,组织统一的苏维埃学校,培养师资,增加国民教育经费,广泛地建立成人文化教育组织等。
1917年11月中旬,苏维埃政府分别发布《告全体教师书》和《告学生书》,要求教师与工农合作,学生接近工农。
1918年1月,苏维埃政府下令取缔官僚的学校管理机构——学区,各地中小学由工农代表苏维埃领导,并根据人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教会同国家分离,学校同教会分离》的命令,宣布信仰自由,禁止在学校内讲授宗教科目和举行宗教仪式,教会不能干涉学校事务。
1918年5月,实施男女合校,反对过去教育上的男女不平等现象。
1918年10月1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统一劳动学校规程》和《统一劳动学校宣言》,文件提出尽快实施普及义务初等教育;使各级学校成为世俗的、真正民主的、免费的、劳动人民能受到教育的学校;取消革命前的各种类型的学校。
1919年12月26日,人民委员会颁发扫除文盲的命令,规定8至50岁的全体居民都有用俄文或本民族文字学习的义务。
1920年12月底,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党的国民教育会议,会议决定以7年制学校(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4年,第二阶段3年)来代替9年制学校;在7年制学校的基础上设立技术学校(即职业学校),修业3~4年。这种做法虽然可以较快地培养国家所急需的工业、农业、运输及文化等方面的干部,但是却缩短了普通教育年限,导致孩子只能在15岁以前接受普通教育。不久,列宁批评了这种降低普通教育年限的做法,认为只能将其作为一种临时措施,以应对国家贫穷和战争破坏所造成的困难局面。
1923~1924年,教育人民委员会颁发了苏维埃学校必须执行的教学大纲。这个教学大纲不是按各门学科排列教材,而是把学校里必须学习的全部知识分为自然、劳动和人类社会三个单元,称为综合教学大纲。这个大纲破坏了学科的系统性,无法保证学生学到系统的科学知识。
十月革命之后的教育改革,可谓大刀阔斧,喜忧参半,但在总体上推动了俄国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