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如何干涉民间婚姻
我国古代有“无媒不成婚”的说法,因为古人历来相信“媒妁之言”是婚姻的基础条件。比如《诗经·卫风·氓》中就载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战国策·齐策》中也说:“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这都说明了媒人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在古代,媒人分为私媒和官媒两种。所谓的私媒就是民间的婚姻介绍人,而官媒则是代表政府行男女婚姻之事的机构,即官方的婚姻介绍所。
为了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我国历代都设有官媒。官媒的主要工作就是掌握全国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时间,督促适龄男女结婚。
《周礼·地官·媒氏》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女子凡年满十七岁而其父母尚未给她选择婆家的,一律交官媒,由“媒官”配给丈夫。
除了安排年轻男女嫁娶外,官媒还要帮助鳏夫寡妇重新组织家庭。《管子·入国篇》:“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
到清朝时,官媒还要管被流放到西北边疆的大批罪犯的婚娶问题,“立媒官两人司其事,非官媒所指配,不得私相嫁娶”。可见官媒还是有很大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