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可以说是美国有史以来最愚蠢的一条法律。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和酒有关的一切都是非法的,然而美国人民顶着坐牢的风险,一直在千方百计地喝酒。
禁酒令是美国宪法的第18号修正案,于20世纪20年代开始实施,法令规定凡是制造、售卖及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均属违法;虽然自己在家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就属违法。违反法令最高可罚款1000美元并坐牢半年,那时的周薪也就10美元左右,1000美元可以买3辆福特汽车了。
美国禁酒令颁布后:奇葩的生产和运输方式
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禁酒令正式生效,与酒有关的一切被迫转入地下,违法造酒,违法私运,再到违法贩卖。生产不能明目张胆,酒厂转移到乡下隐秘的场所,甚至家中的浴缸也用来蒸馏“浴缸金酒”。走私生意日益猖獗,那时蒸汽船已经能够环游世界,欧洲的威士忌只要几天便可运达美洲。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像个触角一直延伸到巴哈马群岛,古巴的朗姆酒从这里走私最方便不过。海岸警卫队当然也不是吃素的,对那些关系不到位的走私商还是要秉公执法。
禁酒令激发了人们层出不穷的智慧,譬如私酒贩子为躲避追捕,会在鞋底加块木头,这会让探员误以为是狗爪子印儿。电影《美国往事》里有个桥段让人印象深刻,装酒的货箱底部绑上几袋子盐,箱子上部系上浮力球,遇到海岸警卫队,马上把货扔到海里,“条子”撤走后再返回来找,等盐一融化,货物就会随着浮力球浮上水面,十分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