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语言学时期的发展特点

19世纪初期,随着历史比较语言学(historical comparative linguistics)的兴起,语言研究从传统语文学转入严格意义的语言学阶段。整个19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占主导地位。

一、兴起

18世纪,人们开始有意识地搜集世界语言标本,先后出版多种语言标本集。这种工作扩大了研究者的视野,为历史比较语言学提供了材料上的准备。

1786年,英国的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在印度加尔各答亚洲皇家学会上宣读了一篇论文,认为梵语与欧洲的许多古代语言有共同的来源。琼斯第一次用历史比较法来研究语言的谱系关系,他的观点具有爆炸性,引起了人们对语言谱系关系的广泛兴趣。

1808年,德国的史勒格耳(F.Schlegel)写成《论印度人的语言和智慧》一书,第一次用了“比较语法”这个说法。

但两人都只是开拓者。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奠基者是下面三人:

第一个是丹麦的拉斯克(Rasmus Rask),他在1814年写成《古代北方语或冰岛语起源研究》(1818年出版)一书。他第一个指出日耳曼诸语言与其他印欧语言的词在语音方面存在的共同之处。

第二个是德国的葆朴(Franz Bopp),他在1816年写成《论梵语动词变位系统,与希腊语、拉丁语、波斯语和日耳曼语相比较》。他奠定了印欧语比较语法的基础,被认为是建立比较语法学的第一位学者。

第三个是德国的格里木(Jacob Grimm),他在1819年出版《德语语法》(第一卷)。他创立了“格里木定律”,即原始印欧语到古日耳曼语辅音演变规律:

二、发展

历史比较法的建立和运用促进了语言理论研究的发展。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德国的洪堡特(K.W.von Humboldt,1767—1835),他的三卷本巨著——《论爪哇岛上的加维语》(1836—1840年陆续出版)的序言《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强调语言是个不断运动、不断创造的合理系统;认为语言和言语有区别;确定了语言的结构类型,分为孤立语、黏着语和屈折语等。因而,这篇序言成为语言理论的经典文献,洪堡特也被公认为普通语言学的创始人。

德国的施莱赫尔(August Schleicher,1821—1868)不仅对古印欧语进行了“重建”(reconstruction),而且创立了自然主义语言理学说。他根据植物学中的谱系学说,创立了语言发展的“谱系树”(family tree)理论。

在19世纪后30年左右的时间里,欧洲的语言学界以青年语法学派(Junggrammatiker,又称“新语法学派”)为主导,主要代表人物是勃鲁格曼(K.Brugmann,1849—1917)。他们在历史比较研究中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语音定律没有例外,例外都是有原因的;二是强调类推作用。这使得历史比较语言学大大地推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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