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性质判断(直言判断)?

性质判断,也称直言判断,即断定思维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例如,“‘鸟巢’是中国举办奥运会标志性建筑”、“有些科学不是自然科学”等。

性质判断由四部分组成:

1.主项:表示判断对象的概念。如上例中的“鸟巢”、“科学”等。逻辑上用“S”表示。

2.谓项:表示断定对象性质的概念。如上例中的“中国举办奥运会标志性建筑”、“自然科学”等。逻辑上用“P”表示。

3.联项:表示主项与谓项之间断定的判断词。如上例中的“是”、“不是”。“是”有时可省略。

4.量项:表示主项外延数量的概念。分为全称量项(“所有”、“一切”等)、特称量项(“有”、“有的”、“有些”等)和单称量项(“这个”、“那个”等)三种。全称量项可省略,特称量项不能省略。主项为单独概念(“鸟巢”)时,没有量项标志,可作全称对待。

特称量项,也称存在量项。“有”在逻辑上表示:一类事物中至少有一个分子存在,究竟有多少分子存在没有限定,也不排除有可能全部存在。如说“我班有些同学学过英语”,不排除“我班所有同学都学过英语”。而日常使用“有些”,往往是在限定意义上使用,如说“有些同学是住宿生”,意味着“有些同学不是住宿生”。用“多数”、“少数”作特称量项时,有相对的限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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