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酒历史:禁酒运动的特点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酒业大国,上至夏商下到明清,在历代政治中酒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历代统治者都对酒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以利国计民生。
官府下令禁止酿酒、卖酒和饮酒的强制政策就是所谓的禁酒,目的主要是节约粮食,备战备荒,并防止沉酒于酒,紊乱朝纲,以至亡国。禁酒一般由朝廷发布禁酒令,分为绝对禁酒、禁曲酒、局部地区禁酒等不同种类。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夏商时期粮食有了剩余,加剧了酒的酿造和消费量扩大。尤其是贵族饮酒的风气颇盛。正如《资治通鉴》论夏朝的最后一个国王桀时说的“作瑶台、罢民力、殚民财、为酒池糟堤,纵靡之乐,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从而造成了不理朝政,被商汤放逐,直至亡国。600年之后,商纣王比夏桀有过之而无不及,“以酒为池,悬肉为林”,饮酒七天七夜不歇,朝纲不整,结果商朝又被西周取而代之。
周代的禁酒政策不仅为了改变当时的社会风气,而且对于周代以后的禁酒政策,以及粮食生产发展等社会经济方面都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母取醢(沽)酉(酒),田墙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明确不得用剩余粮食酿酒。
到汉朝,汉文帝规定“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戒为酒醪以靡谷”。显然这是为节约粮食的禁止酗酒之诏。
北魏文成帝太安四年(458年)始设酒禁,其原因与西周相似,采取的禁酒措施却比西周严厉得多,“足年谷屡登,士民多因酒致酗讼,或议主政,帝恶其若此,故一切禁之。酿、沽、饮皆斩之,吉凶宾朋则开禁。”
唐朝高祖武德年间亦因粮食歉收而下诏禁止酿酒,措词激烈:“沉湎之辈,绝业亡资,……兵革未宁,年数不登,市肆踊贵,趋末者众,浮冗尚多,肴羞曲蘖,重增其费,救弊之术,要在权宜关诸州官民,其断屠酤。”
元朝时,农业凋敝,灾荒不断,为节约粮食世祖忽必烈多次颁布禁酒诏令,其次数之多,堪称各朝之首。
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以前,因粮食不足,曾发布酒诏令:“曩内民间造酒,糜费米麦,故行禁酒之令。”之后,明朝的酒政就比较宽松了,对酒的酿销采取放任自流的税酒政策。
清朝时实行的禁酒政策主要是禁烧酒,“黄酒本无禁令”。康熙皇帝谕“蒸造烧酒,多费米谷,”“著令严禁,以裨民禽。”直到乾隆二年(1737年),国力昌盛,丰衣足食,乾隆皇帝仍然感到有禁酒的必要,他认为“养民之政策多端,而莫先于储备。所以使粟有余,以应急之用也。夫欲使粟米有余,必先去耗谷之事,而耗谷之尤甚者则莫为烧酒……今即一州、一邑而计之,岁耗谷米,少者万余石,多者数万石不等”。
禁酒政策自问世以后,历朝历代都不同程度地实行过,但都时间不长,长者数年,短者数月,就禁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