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性质判断(直言判断)?

性质判断,也称直言判断,即断定思维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例如,“‘鸟巢’是中国举办奥运会标志性建筑”、“有些科学不是自然科学”等。

如何运用性质判断

逻辑上对判断的要求主要是形式上对真假关系的判定,而在日常语言表达中对下判断的要求,既要真实,又要恰当。例如,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中说:“近查有些(当然不是一切)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这是一个恰当使用特称量项的判断,同时又是真实的判断。但是,往往一个真实的判断未必恰当,而一个恰当的判断也未必真实。例如,“有些迷信思想是不科学的”,是一个真实的判断,但并不恰当,因为,实际上所有迷信思想都是不科学的。又如有些“善意的谎言”,如对患有重病的人安慰说:“您的病并不严重,很快会好的。”在特定的语境下,却是恰当而不真实的。

使用性质判断要遵守下列规则:

1.主谓搭配恰当。一个肯定判断,在主项与谓项之间,必须至少有一个分子的相容关系;一个否定判断,在主项与谓项之间至少有一个分子没有相容关系。违反这条规则,就会出现“主谓不相合”的错误。例如:

①黄教授的著述大多是先秦典籍。

②鲸不是哺乳动物。

例①主项“黄教授的著述”与谓项“先秦典籍”之间,是两个全异关系的概念,没有任何相容关系,不能构成肯定判断。“先秦典籍”只能是黄教授著述中的研究对象。例②“鲸”并不是“鱼”,而是“哺乳动物”,主项“鲸”与谓项“哺乳动物”之间,应是真包含于关系,“鲸”中任何一个分子都与“哺乳动物”有相容关系,不能构成否定判断。

2.量项要恰当。对于判断中主项外延数量的断定要符合实际,否则,就会犯“量项不当”的错误。例如:

①凡是疾病都是由饮食不洁造成的。

②写文章要言之有物,有些又臭又长,看了令人生厌的文章,报纸上不应刊登。

例①是“特称误作全称”的错误;例②是“全称误作特称”的错误。

3.联项要准确。在判断中的断定(肯定或否定)要准确无误。否则,就会犯“联项不当”(“误用肯定”或“误用否定”)的错误。例如:

①在铁证面前,他仍然抵赖,还是否认他没有犯一点罪行。

②我们没有一个人不认为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要。

例①句中对“罪行”连用两个否定词,表达为“承认罪行”,造成与“抵赖”反意,犯了“误用肯定”的错误。例②句中连用三个否定词,表达为“都认为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要”,与原意相违,犯了“误用否定”的错误。

此外,在语言表达中,常有变化的句型。例如,“没有基金不是有风险的”(“没有S不是P”)表达的是A判断(所有基金都是有风险的);“没有迷信是科学的”(“没有S是P”)表达的是E判断(所有迷信都不是科学);“仿制品并非都不是精品”(“S并非都不是P”)表达的是I判断(有些仿制品是精品);“美容师不都是女性”(“S不都是P”)表达的是O判断(有些美容师不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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