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从否定前提得出肯定结论的谬误?

在一个论证中,在由两个前提推出结论时,不允许有两个否定前提,但允许一个否定前提,而且导出的结论也必然是否定的。谬误在于,在得出肯定结论的两个前提中,有一个为否定的。

有些猫不笨,而所有的猫都是动物,所以有些动物是笨的。 (有些不是猫的动物也很聪明,但结论却没跟进。一个前提是否定的,其有效结论就必须是否定的。)

虽然两件事须借由与第三件事的关系才能确立彼此的关系,若涉及其中一方的前提为非真,则所做的推论必须显示出另一个关系也全部或部分地被排除于某些类别之外。换言之,若两件事情与第三件事各有不同的关系,则它们必然隶属不同的类别。从否定前提带出肯定结论的谬误,试图让我们相信借由不同类别的事物可以说明某些事物是属于同一类别的。

这个谬误的问题在于彼此的关联性会露出端倪。你可以试着告诉你的听众老鼠是什么而绵羊不是什么,来说服他们老鼠就是绵羊。不过,你不太可能成功,理由很简单:人们在羊毛盖到眼上之前就嗅到了老鼠的气味。简单来说就是,你不可以将两个分属不同类别的东西生硬地归为同一类。

如果你硬要这样做,唯一有可能的,就是拨打电台节目的热线电话。在电台的热线电话节目中,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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