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韵律配合不协调的修辞错误?

(一)音节不匀称

汉语有单音节词,有双音节词,还有多音节词,写作时根据需要可灵活运用。音节不整齐不匀称,就会减弱诗文的节奏感和气势。为了音节匀称,多采用“删、添、换”的办法加以调整。例如:

原文:他们所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 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 。(《流氓的变迁》,1930年1月1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一期)

改文:他们所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 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 相。 (鲁迅《三闲集》)

改句添加“不是将相”之后,便与前面的“不是天子”相对,声律上较之原句文字整齐匀称,音节分明流畅,节奏感明显增强了。形成了语形上的对称美,语音上的节奏美,语意上的对比美。

(二)平仄不相间

平仄是使声调悦耳的重要条件。如果韵文不讲究平仄相间,使同声调的字相连过疏或过密,就会失去音韵美;非韵文也应适当调配平仄。例如:

原文:前年,桃花 初开 之时,他全家 急匆匆 南归家乡,访亲寻根。

改文:前年,桃花 乍开 之时,他全家 急切切 南归故里,访亲寻根。

上例全文22个字,只有“访”字是仄声,几乎一平到底,语感上过于平板。把“初开”改为“乍开”或“初放”,把“急匆匆”改为“急切切”,把“家乡”改作“故里”,平仄错落,语感就大不一样了。

(三)押韵不和谐

诗歌讲究押韵,给人以回环美;如不押韵,就失去了这种美感。例如:

原文:石不烂抬起头,穷岭上,红灯出。

改文:石不烂抬起头,穷岭上,红灯亮。(田间《赶车传》)

上例把原诗中的“出”变为改诗中的“亮”,就是为了押韵,增强了声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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