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语和方言的关系

共同语和方言的关系

方言是民族语言的地方分支,是部分地区的人们使用的语言。方言在共同语形成之前,可以是形成共同语的基础;在共同语形成之后,在很长时间里,仍作为民族语言的地方分支或变体与共同语同时存在,并受其影响。

共同语和方言的关系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一般情况下,民族共同语总是在一个方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和方言之间是同源异流的关系,它们不是相互对立的。民族共同语的形成、普通话的推广,并不以方言的消亡作为前提,共同语总是有条件、有选择地从汉语方言中吸收一些有生命力的成分来丰富自己、完善自己,而全国各地的方言也都渗进了一些普通话的成分,日益向普通话靠拢,方言仍然会长期存在,作为一个地区的交际工具而发挥作用。

在方言地区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为了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不同方言区交际的隔阂,推广普通话要使方言区的人学会全民族共同使用的普通话。各方言地区的人民不但能使用方言,而且能在公共场合自然熟练地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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